近日,四川绵阳市三台县警方通报:11月18日下午邓某某等三人(均为未成年),将同校学生徐某某(13岁)带至一处楼顶殴打。目前打人者已全部被抓获,案件正在调查。
几位未成年人的恣意放纵、为所欲为,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疼痛,也带来精神上的伤害,可能给受害者留下心理阴影。如果说身体上的伤痛可以短期内愈合,精神上、心灵上的伤口却难以在短期内治愈,有的受害者甚至穷其一生都难以治愈。
在互联网时代,失范行为更容易被发现和捕捉;然而,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对镜头充满敬畏感。视频中,一位施害者直接威胁受害者,“你把事情说出去了,我们就把视频发出去……报警没用,我们都没成年”;不仅没有意识到短视频会让自己出丑反而将其作为要挟、恐吓受害者的一种手段,不仅没有意识到校园霸凌的危害性反而自鸣得意……
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,反对校园霸凌也逐渐成长为社会共识。可是,校园霸凌事件依然屡禁不止,为何?违规成本偏低或许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。就像涉案的几位施害者,他们也知道校园霸凌不对,却自恃“报警没用我们没成年”,先入为主地断定未成年人校园霸凌可以逃避法律的规训与惩罚,这显然是一种认知的偏差乃至错觉。
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,未成年人校园霸凌确实处于某种意义上的边缘地带和夹缝地带。一方面,对于一些尚不构成刑事责任的校园霸凌,很多时候只能局限于让家长加强管教,这无疑隔靴挠痒;
另一方面,当校园霸凌得不到及时、有效的惩戒,当“报警没用”“告诉老师没用”而家长们又长时间、经常性地角色缺席,不少受害者将遭受校园欺凌藏在心里,觉得“说了也白说”甚至“说了还惹麻烦”。从这个角度上说,让遭受校园霸凌的受害者有“找得到”“用得上”的救济渠道,让失范者为自己的偏差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,显然还有不少路需要走。
面对校园霸凌事件,我们需要正视。一方面,校园霸凌并非小事,它对受害者的伤害是长久而全面的;另一方面,校园霸凌并非无可救药,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往往是受到了亚文化和不良社会心态的影响,也可能被纠偏、被拯救。如何通过有效的法律惩戒与社区矫正让他们重回正轨,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,也是一个教育问题。
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,必须对校园霸凌“零容忍”。既让受害者找得到行之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,也让那些进入迷途的施害者能够得到“救赎”,只有双管齐下,校园霸凌现象才会越来越少。
作者 杨朝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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